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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20日,生態環境部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“三同時”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》,提出夯實“三同時”及自主驗收事中事后屬地監管責任。
生態環境部門采取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方式,全面加強對市域內所有列入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建設項目“三同時”及自主驗收監管,加大監督檢查和處理處罰力度,確保生態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產使用,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嚴格落實,建設單位自主驗收工作合法合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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