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業資訊
由生態環境部、中央文明辦、教育部、團中央、全國婦聯等五部門發布的《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(試行)》第一至五條如下:
第一條 關注生態環境。關注環境質量、自然生態和能源資源狀況,了解政府和企業發布的生態環境信息,學習生態環境科學、法律法規和政策、環境健康風險防范等方面知識,樹立良好的生態價值觀,提升自身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文明素養。
第二條節約能源資源。合理設定空調溫度,夏季不低于26度,冬季不高于20度,及時關閉電器電源,多走樓梯少乘電梯,人走關燈,一水多用,節約用紙,按需點餐不浪費。
第三條 踐行綠色消費。優先選擇綠色產品,盡量購買耐用品,少購買使用一次性用品和過度包裝商品,不跟風購買更新換代快的電子產品,外出自帶購物袋、水杯等,閑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。
第四條 選擇低碳出行。優先步行、騎行或公共交通出行,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,家庭用車優先選擇新能源汽車或節能型汽車。
第五條 分類投放垃圾。學習并掌握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知識,按標志單獨投放有害垃圾,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,不亂扔、亂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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