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業資訊
Question:
某公司租賃了某印染廠的一個生產車間進行生產經營(也是從事印染紡織),近日當地環保部門通知需編制環境應急預案。經了解,廠房出租方已編制了環境應急預案并報環保部門備案,廠內也建有應急池。能否直接沿用出租方的應急預案,不另行編制預案?
Answer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第四十七條規定,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,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。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(試行)》,對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做出具體規定。作為突發環境事件先期響應的主要力量,企業事業單位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,應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。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指南(試行)》提出,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應將應急措施細化、落實到崗位,形成應急處置卡。根據以上規定及指南,建議編制或聯合出租方修訂預案并備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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